关于2023赛季中超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的通知

为保障2023赛季中超、中甲、中乙比赛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中超 香港球员,根据《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规定》相关规定(足[2015]649号),现将2023年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境内转账登记

(1) 处理时间

1.中超、中甲俱乐部

第一个转会窗口:2023年2月22日至4月7日

第二转会窗口: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(暂定)

2. 中乙俱乐部

第一个转会窗口:2023年2月22日至4月14日

第二转会窗口: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(暂定)

(二)国内球员转会名额

1、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俱乐部新转会国内球员不设名额。

限制。

2、港澳台地区球员转会注册参照《中国足球条例》

协会《关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球员参加2018年职业联赛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足[2018]36号)。

3、归化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转会、注册。 其他手续

继续参照相关规定。

(三)提交材料

办理国内转会手续时中超 香港球员,应向中国足协信息平台提交以下材料:与原俱乐部的转会协议或合同到期证明、球员或俱乐部与经纪人的代理协议或无经纪人声明、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、转让费支付凭证等

2.对外转让登记

(1) 处理时间

境内转会登记办理时间以中超、中甲俱乐部为准。

(二)外籍球员报名名额

1、第一个转会窗口内中超 香港球员,每支中超俱乐部可注册外籍球员不超过6名; 每个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不超过3名。

2、第一、第二转会窗口内,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累计不得超过7人; 每个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累计不得超过4人。

3、只有中超、中甲俱乐部才有资格引进外援。

(三)提交材料

办理涉外转会手续时,应向国际足联国际转会匹配系统(ITMS)提交以下材料:国际转会证明申请表、与原俱乐部、球员或俱乐部及经纪人的转会协议或合同到期证明;代理协议或无代理声明、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、转会费支付凭证等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所有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俱乐部必须获得2023赛季相应联赛的进入资格后,方可启动2023赛季球员转会工作。

(二)在上述工作处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,中国足协将按照《中国足协纪律守则》对相关协会、俱乐部和人员进行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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